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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要‌严格基层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制度‌

(顾军林;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勘探工程处)

党的章程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参加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党内监督条例指出: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应当加强对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监督检查,基层党组织应当把严格党的组织生活作为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形式,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各级党组织书记应当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抓好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党员干部应当增强党的意识和党员意识,无论职务高低,都要自觉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国有企业是党执政重要的物质基础和政治基层,企业基层党支部是党在前沿的“战斗堡垒”,也是党的上级部门联系基层的“桥梁”和“纽带”,国有企业基层党支部严格组织生活制度,是对党的事业的负责,也是对国家、人民和企业自身利益的负责,要定期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让党员有机会交流思想、分享经验,增强基层党支部的凝聚力;要提高党员干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自觉性,通过多种多样的教育活动使党员干部懂得: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一贯作风传统,是新时期加强党的建设的需要,也是端正党风、增强党性、提高党的战斗力的有力保证,党员干部只有自觉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才能有效地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帮助,才能提高政治觉悟、坚定理想信念,激发工作动力、鼓起工作干劲,牢记初心、不忘使命,处处以党的组织纪律严格要求自己、严格约束自己,才能成为一名新时代合格的党员,才能成为一名党的路线坚定的执行者和捍卫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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